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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公文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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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單位承辦人辦理公文時,應注意公文內文或附件是否完備,為維持行政流程順暢並提升公文品質,自即日起,敬請各單位主管於審核階段確實審閱公文內文及附件是否完整無誤;如有缺漏或錯置,請退回承辦人補正後再行簽核。 二、另請承辦人於送簽前再次檢核公文內文及附件內容,尤以急件為然,以避免影響簽核流程進度及辦理時效。公文經簽核決行後,即無法再行修改;如確有修正必要,請於原公文之審核意見欄敘明修正原因及更新後內容,並重新設定簽核流程,經再次決行後,始得送文書人員辦理修正作業。 三、以上事項,敬請各位配合,尚祈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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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行政處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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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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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址: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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