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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學年度弱勢助學金-財產查核結果, 請有申請的同學登入「個人Portal系統」→「教學學務系統」→)「申請」→「弱勢助學補助作業」查詢個人查核級別及合格與不合格結果,不合格同學已於11月15日(六)已傳手機簡訊告知,請留意訊息內容,財產審核結果注意事項如附檔,請於申復期限內提完成申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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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階階段公告財產審核結果僅提供家庭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動產等級距查核結果,非獲得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的補助結果,後續會有第二次資格查核,如同一教育階段所就讀之相當年級已領有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及重複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 二、申復方式:一律於114年12月2日(星期二)下午5點前持上開證明至學務處鍾隆興處(辦公室位於創設大樓一樓I101右邊第一個位置)辦理;逾期未提出申復者,不得要求更改結果,並視同財政部所查核之家庭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動產等級距查核結果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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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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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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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址: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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