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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本校職業安全衛⽣教育訓練實施辦法三、訓練對象及訓練內容辦理,敬請⼤家配合 1.時間:114年10⽉30⽇(四)下午13:00~1600:00
 2.地點: 創設⼤樓I201教室
 對象:(1)114.08.01起到職之教師、職員⼯、學⽣
 (2)於實驗室、實習場所⼯作者,未曾參加相關教育訓練之教師、職員⼯及學⽣。 (3)依法擔任相關環境與職業安全衛⽣委員會之職責負責⼈。
 (4)操作或使⽤法令規定之機械設備的教職員⼯⽣者。 (5)對安全衛⽣有興趣者。
 訓練內容:依據需求安排不同課程及上課時間,內容如下:
 1.每學年度舉辦「新進⼈員實驗(特殊)場所安全衛⽣教育訓練、實驗(特殊)場所安全衛⽣在職教育訓練」(3 ⼩時,全程依法令規定出席參與)(合格:筆試 70 分)。
 2.每學年度舉辦「新進⼈員⼀般安全衛⽣教育訓練、在職⼈員安全衛⽣在職教育訓練」(3 ⼩時,全程依法令規定出席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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