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學金】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辦理優秀暨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請符合資格學生踴躍提出申請。(郵戳為憑) |
|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114年8月25日基金會字第1140825001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26日止。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人李宜蓁;電話:(03)4160177轉667。 四、副本抄送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有關申請人之相關資料僅限本案獎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之用,請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1份。 |
|
|
學生事務處
(2025/9/11
) |
|
附件檔案:無
|
相關網址: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