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1.依據本校114年教師評鑑辦法項目R17:未能依據本校「教師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取得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之有效修課證明者,本項扣分3分。 2.全校專任教師均必須於115/1/31(含)前取得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之修課證明。此修課證明有效期限為3年,若教師於今年底前取得修課證明,此證明可用於115、116、117年2月的評鑑,若取得時間早於112/1/31則需再重修一次。 3.請各位老師連上「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頁,線上進行註冊、選課、上課、測驗並取得修課證明,再將修課證明pdf檔上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3TxdjLvqtu7RS5ue7) 4.第一次使用請「註冊帳號」,若已有帳號請從「個人註冊者」登入。 5.建議選「研究生核心課程」6小時,如教師已修過相同課程,請至「學習歷程」按「我要申請」重新修課,審核時間約需等候7個工作天,審核期間會關閉上課服務。
如有疑問,請洽研究與教學發展中心 張志毅 #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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