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1學期校外賃居生訪視率達94%,感謝班級導師配合;完成訪視導師已列教師評鑑考核評分表項下「S10」加分。 二、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組業已回饋112-2學期貴班校外賃居生訪視管制名冊表紙本,若資料有誤植或增(修)訂、刪除名單請標示告知,擲回承辦人陳耀忠(4152) ,再據以修正名冊。 三、請依「112-2學期全校導師輔導知能研習暨導師會議活動」手冊宣達事項辦理,參閱第17、21、22、23頁內容,對班級校外賃居生實施關懷(安全)訪視完成後,於113年04月11日將以下表格繳回學生輔導組綜理。 (一)112學年度第2期校外賃居生訪視管制名冊(紙本已轉送導師參用)。 (二)學生校外賃居處所安全自主檢查表(第21頁須每人一張)。 (三)學生校外賃居處所安全關懷訪視表(第22及23頁學生租屋處所安全疑慮學生才須填表)。 四、另請導師將校外賃居成果自行建檔於「電子導師手冊」內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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