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申請資格 1.就讀桃園市各區之公私立大學之學生,並設籍桃園市各區者。 2.成績優良(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德育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及具特殊專長者。 3.非扶輪社員之直系親屬者。 4.身心障礙者、清寒家庭或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有具體證明者優先。(清寒者須檢附桃園市政府或區公所開立之證明) 二、應繳文件 1.申請書1份 2.推薦書及聲明書乙份 3.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4.在學證明文件乙份(學生證影印本或在學證明書均可) 5.最近一學期成績單乙份 6.自傳乙份(限用A4紙親筆繕寫,字數600字以內) 7.二吋半身相片(貼於推薦書)
*若遇申請問題,請洽:執秘楊淑妃 0908675788 (中壢中區扶輪社) **申請人請自行備妥資料6/15日前郵寄至中壢中區扶輪社(320桃園市中壢區振興街1號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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