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29日臺教學(五)字第1112803785號函及111年12月12日臺教學(五)字第1112807118號函。 二、為落實「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及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協助維護停車管理及行車安全,針對校園內外易發生危險之地點進行盤點,並具體檢討改善意見,加強學生生活輔導教育,維護校園安全及交通安全,避免發生重大校安事件。 三、所見情形如下: (一)隨意丟、堆(棄)置個人打工之外送餐袋,有礙觀瞻,妨害團體整潔及公共衛生。 (二)機車隨意停放於臨時遮雨棚內,未依規定標線位置停放。 (三)機車駛離停車場車速過快,違反校內道路限速。 (四)機車停車場吸菸,並隨意丟棄菸蒂,危害校園安全。 (五)改裝排氣管噪音,妨礙校園安寧。 (六)汽車進入校園,未依圓環行車動線行駛,校園內車速過快。 (七)汽車逆向停車,未停放於停車格內。 (八)機車未經許可擅自駛入校園。 四、改進具體作為: (一)請將個人打工之外送餐袋置於個人車(廂)架上或住處,切勿隨意堆置公共停車場內,若未於112年1月14日前移除,將協調總務處以廢棄物通知清潔人員清除。 (二)機車停車場旁遮雨棚用途為臨時休息區,並非吸菸區,僅供雨天穿著雨衣(鞋);並非外送餐袋置放區,請勿任意擺放推置個人物品及隨意停放車輛。 (三)機車停車場全面禁菸,請勿任意吸菸(含電子菸),勿大聲喧嘩(鬧)。 (四)請確實停放於白色標線內,避免影響行車動線,維護停放秩序。 (五)請務必減速放慢車速。(車輛行駛規定如下:駛入校區車輛按規定行駛速限二十公里以下) (六)不定時加強校園安全巡查,上述違反相關規定之同學,協調總務處逕行舉發,將約談勸導輔導,屢勸不聽者,通知家長及導師共同管教,將依「學生輔導與獎懲辦法」及「停車管理辦法」處分,並視違規情節吊銷通行證。 南亞技術學院校安中心 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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