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室通知 一、110年度即將結束,為能即時歸入個人年度所得以利所得申報扣繳事宜,請各單位或各項計畫案承辦人員,有關人事費、活動演講(授課)鐘點費、出席費、工作津貼、工讀費等…屬於個人所得項目,請於110年12月17日(五) 前送達會計室完成核銷作業,如延遲於110年12月20日(一)起送達核銷將併入次年度(111年度)個人所得總額。
二、110學年度各項經費核銷,需年前付款之憑證,請於110年1月14日(五)前送至會計室,以利後續作業。其餘憑證照常送件,付款於正常上班日完成。
三、計畫案及整補憑證須於110年度結案及入帳者,請於110年12月24日(五)前送件。
感謝您的協助配合~ 會計室敬啟1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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